2008年7月17日 星期四

夠唔夠好?

同事芬姐訴苦, 覺得男朋友積哥自私, 對她不夠好. 事緣最近積哥有一張名店贈券, 便帶同芬姐前往購物. 積哥大約選了三千多圓的貨物, 而芬姐亦順道選了一兩件約值三百多圓. 怎知在付款的時候, 積哥竟然連續三張信用卡也失效, 芬姐只好先代為簽賬, 奇就奇在芬姐的信用卡卻可成功交易. 同事們聽到這裡已大呼小叫, 說是騙案云云. 但芬姐續說積哥跟著便到自動櫃員機提款還錢, 重點來了, 原來積哥只歸還自己購買貨物的金額, 至於芬姐那三百多圓貨就要自己支付了. 更甚是, 積哥還錢後表示已身無分文, 要求芬姐用還款之餘額請吃下午茶. 芬姐更表示積哥已非第一次要求她付款, 兩人拍拖時的消費, 有時積哥會主動繳付, 但有時則會要求她負責.

芬姐滿以為男友會送贈她選的貨品, 結果如意算盤打不響, 還要蝕了下午茶, 心中之怨氣可想而知. 她亦認為兩人拍拖, 誰人付款不是問題, 但應由她自行選擇而不應由男方指定. 而且覺得積哥十分自私, 不介意花錢在自己的衣食住行, 但卻不願花費在她身上.

對於這次事件, 同事提出了幾點值得三思 :
一, 三張卡都失效, 實在過份. 如果張卡有問題, 應該致電信用卡中心處理, 連這樣也做不好, 實在不能接受.
二, 單方面要求女友付款, 這是不尊重. 拍拖消費應一起負擔, 但是如何分配則應先作溝通, 自把自為選擇那一次是誰負責, 是為專橫.
三, 拍拖不要太計較, 如果總要計花錢在相方的比重, 這真的很沒意思. 感情, 也實在不應用花了多少錢來衡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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