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芬姐訴苦, 覺得男朋友積哥自私, 對她不夠好. 事緣最近積哥有一張名店贈券, 便帶同芬姐前往購物. 積哥大約選了三千多圓的貨物, 而芬姐亦順道選了一兩件約值三百多圓. 怎知在付款的時候, 積哥竟然連續三張信用卡也失效, 芬姐只好先代為簽賬, 奇就奇在芬姐的信用卡卻可成功交易. 同事們聽到這裡已大呼小叫, 說是騙案云云. 但芬姐續說積哥跟著便到自動櫃員機提款還錢, 重點來了, 原來積哥只歸還自己購買貨物的金額, 至於芬姐那三百多圓貨就要自己支付了. 更甚是, 積哥還錢後表示已身無分文, 要求芬姐用還款之餘額請吃下午茶. 芬姐更表示積哥已非第一次要求她付款, 兩人拍拖時的消費, 有時積哥會主動繳付, 但有時則會要求她負責.
芬姐滿以為男友會送贈她選的貨品, 結果如意算盤打不響, 還要蝕了下午茶, 心中之怨氣可想而知. 她亦認為兩人拍拖, 誰人付款不是問題, 但應由她自行選擇而不應由男方指定. 而且覺得積哥十分自私, 不介意花錢在自己的衣食住行, 但卻不願花費在她身上.
對於這次事件, 同事提出了幾點值得三思 :
一, 三張卡都失效, 實在過份. 如果張卡有問題, 應該致電信用卡中心處理, 連這樣也做不好, 實在不能接受.
二, 單方面要求女友付款, 這是不尊重. 拍拖消費應一起負擔, 但是如何分配則應先作溝通, 自把自為選擇那一次是誰負責, 是為專橫.
三, 拍拖不要太計較, 如果總要計花錢在相方的比重, 這真的很沒意思. 感情, 也實在不應用花了多少錢來衡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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