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4日 星期五

放飛機

最近一大班同事柴娃娃地報名參加了一個比賽. 雖說是比賽, 但大家也不過是打算高高興興地一起玩, 順便也可運動一下. 由於參加同事眾多, 芬姐也不甘後人一起報了名. 到比賽當日, 大家陸陸續續地出現, 卻始終未見芬姐的倩影. 最後, 其中一個與芬姐有聯絡的同事才告訴我們她不來了.

其實芬姐放飛機的行為時有所聞, 但是連報了公開比賽也照樣臨時缺席, 我倒是此料不及. 而且聽同事說, 比賽前夕已特地致電芬姐, 表示可以順路載她前來, 當時她還言之鑿鑿說道絕不失約. 豈料才不過數小時, 當同事準備駕車前往她住處時, 她卻決定不參加了. 其實芬姐這種行為時下十分普遍, 但我真的不能接受. 不去遵守的承諾, 根本不算承諾. 如果只是一次半次真的有要事, 那是情有可原, 但是多次如此, 實在叫人失望.

本來放飛機已經差勁, 豈知她毫無歉意, 更指另一同事也是如此. 首先, 就算有其他同事放飛機, 並不代表放飛機這種行為沒有問題. 再者, 另一位同事早幾天已告知大家他當日要乘飛機往外地, 實在無法參賽, 並且再三抱歉. 我覺得放飛機已經對不起大家, 跟著還要推卸責任, 不承認過錯, 實在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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