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明白為甚麼有些上級總是喜歡在放工前才把新工作發給下屬, 昨天又是這樣了, 在將近放工五分鐘前走到我面前把工作交待, 把一切說清楚後都已經過了放工時間. 他就這樣拍拍屁股便走了, 我還得把比較緊急的部份先完成才可以離開呢. 如果為著突發性的緊急工作而加班, 我是不會有怨言的, 但這些工作明明是一早便已經知道要做的了, 他卻偏要在放工前才告訴我, 那又究竟是甚麼道理呢? 如果真的這麼緊要, 為何不早一點通知我? 這樣我也可以安排時間, 盡快把它處理好, 對大家也有好處啊! 臨時臨急才知會我, 即使我能及時解決, 所用的方法也多半不是最有效率. 很多時候公司的資源就是浪費在那些管理不善的上級手上, 本來可以及早完成的工作, 卻都放到最後一刻才開始, 往往為此而要花更多的人力物力, 完全不符合成本效益.
昨晚本來約好了朋友去做運動, 結果我足足比平時遲了近兩個小時才到達, 再加上因加班而變得疲累的身軀, 我也無法玩得盡興了. 朋友問到為何這麼遲, 我也只能無奈歎道 - 生活艱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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