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文化差異

妹妹有一個遠走他方多年的好友即將結婚, 並且決定回港舉辦婚禮. 這個朋友我也認識, 亦可算是看著她們長大, 知道她終於成婚, 我也十分高興. 她的未婚夫是一個外國人, 這次決定舉家來港籌辦喜事, 實在非常難得.

好友始終身處外地, 亦不可能放棄工作, 預早回港準備婚禮. 妹妹與她情同姊妹, 自是一力承擔, 基本上所有的前期工作, 都由我們一手包辦. 由選擇宴會地點, 婚紗, 化裝, 攝影, 交通, 禮餅, 請帖, 場地佈置, 人手安排等等, 實在也列不了那麼多. 加上幫忙籌備不同自身婚禮, 當中很多項目還是得讓一對新人決定. 看著妹妹周旋其中, 可謂苦不堪言, 若不是大家感情深厚, 真不會自討苦吃.

婚期在即, 總算一切定當. 那料新人剛到香港, 新郎便即大發雷霆. 原來新郎一心以為香港消費會比較便宜, 結果大失預算. 聽聞未回港前已為此事多次吵鬧, 只是勢成騎虎也只得就範. 不知是新郎一直耿耿於懷, 還是兩地文化差異, 他對預算中的"利事"一項不能理解, 並且表示強烈不滿. 雖然我們多翻解釋, 派"利事"是一種意頭, 就像西方人聖誕會送禮物, 東方人新年喜慶會派"利事", 都是傳統的一部份. 但他對此嗤之以鼻, 更認為這是中國人貪錢的表現. 說到這裡, 我們也真的沒他好氣. 只希望他能入鄉隨俗, 到時別要弄得尷尷尬尬.

文化有異可以理解, 只是牽扯到民族觀感實屬不該. 說句老實話, 這麼多人為你倆張羅婚事, 又何曾收過一分一毫. 再者大家雖非大富大貴, 總算兩餐無憂, 何用貪你一個幾毫. 就算為人心直口快, 也應顧及他人感受. 如果不是多年感情, 即使付錢也妄想叫得動我們, 做人做事總該有所分寸, 縱使不領情也請嘗試欣賞大家的付出. 始終, 稱得上兒時玩伴的還真沒剩下多少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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