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態度, 真叫人心寒. 天災雖然可怕, 人為的卻更可恨, 常言道天作孽猶可恕; 自作孽不可活, 但無辜的孩子又作了甚麼孽? 剩下來的不是無事生非, 也不是要搗亂, 我們要的是真相, 難道連還一個公道給大家都不可以嗎?
如果官官相衛, 埋沒良心, 草菅人命叫作進步, 那真的是強大了. 因為說話太大聲, 所以聽不見人民的哭叫; 因為眼光放得太遠, 所以看不見災民的慘況; 因為太強大, 所以不容犯錯, 就算有, 也只能當作沒錯.
再大的排場, 再多的紀念活動, 再多的籌款都沒有意義. 不去面對, 不願承認, 不肯承擔, 這樣的社會, 我看不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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